近日,交通运输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公布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,西安市和长安区入选市级、县级试点地区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四好农村路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》《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<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>的通知》要求,经省级遴选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全国确定了167个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,其中省级10个、市级42个、县级115个,西安市和长安区分别被确定为市级、县级试点地区。
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将认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、强化过程监管、总结典型经验,切实解决“四好农村路”工作中管好、护好的短板问题,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。同时认真总结和提炼改革试点地区好经验好做法,通过组织现场会、经验交流等方式予以推广,切实发挥好改革试点地区典型带动作用,为全面推动“四好农村路”高质量发展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。